為了簡化,只考慮近三年的現金股利分配的部分
加上近三年每股配息1.5元為例
三年前(95/07/31 ) 每股 18.5 元的價格算不算便宜?
為了取得一個合理的折現率
我們先看看在那個時間點台灣的利率條件(巴菲特偏愛用30年美國政府公債利率,此處只是舉例所以不細就)
在中央銀行的網站中有 五大銀行存放款利率歷史月資料
我們取臺灣銀行 95/07 三年期定存利率 2.290% 來折現
在 Excel 中如下輸入各儲存格資料及函數公式
則每股 25.77 元是最合理的價格
換句話說,當時用18.5元買進還真是賺到了
接下來我們反過來看,如果當初用每股 18.5 元買進
連續參與三次除息並於三年後以每股 23.5 元賣出,那年化報酬率是多少?
所以只要能知道未來每年產生的現金流量以及最終賣出價格
那麼就可以很快得知該標的的市價合不合理,是否有利可圖
當然啦,投資股票如果真的可以精確到預知未來的現金流量
那絕對是人人都會投資,市場上任何股票也不會有風險溢酬了
所以如何評估公司未來能產生的現金流並藉此推算合理股價
就成了各門各派想方設法試圖達到的最終目標
而除了預估股息收入及賣價來推算公司的合理價格這樣的方式
另一個比較廣為人知的方法是用自由現金流量
(Free Cash flow 其概念與巴菲特強調的股東盈餘相當)在勝券在握這本書中,作者認為巴菲特是用此方式來計算公司的合理價格
不過此次巴菲特班同學的爭論就在於:
「公司的錢算不算股東的錢」
主張股息折現公式才是推估股價較正確的同學咸認為
唯有公司透過配發現金股利給股東,才能真正算是投資股東的報酬
我雖然也拿股息折現公式所計算的結果作為投資參考依據
「公司手上的現金不配出來不算是股東的報酬率」這種說法卻無法苟同
在此假設一個極端的例子:
我直接與間接擁有某家公司所有的股權
亦即我事實上是該公司唯一的股東
那麼現金在公司的帳上或是在我的手上
對我來說意義其實是相同的
如今,套在實際的情況
大部分的投資人只持有某公司一個比例的股權
那麼上述的道理難道就不成立了嗎?
毫無意外的,馬上有同學對於我的說法給予不同意見如果有一筆錢在你的名下,但是你卻永遠不能動用
那到底這筆錢算不算你的?
我認為當你無法行使自由意志去運用的範圍
嚴格講都不算是你的
內含價值必須能反應在股價上(在你決定賣掉時)
或者股東能真正影響公司將帳上現金配出來
才真正是股東的報酬如果有筆錢是在我的名下卻都永遠不能動用
那的確在實務不能算是我的錢,這個說法我絕對同意
不過讓我們回到原先探討的問題:
公司擁有現金,股東擁有公司
可得到股東擁有現金這樣的結論應該是合理的
有些同學認為現金要配到自己手上才算是自己的
如果是被公司所持有,那就相當於「在我名下卻都永遠不能動用」
但是我們仔細想想,雖然我們不是公司的經營者
基
我們實際上確確實實擁有該公司部分比例的所有權
我們沒辦法直接運用公司的錢
但不能否認地
公司所擁有的資金應該會忠實反映在公司股權的價值上
而我們這些小股東絕對有處分這些股權的權力
這點相信是所有人都認同的
這樣的情況跟前述「在我的名下卻都永遠不能動用」並不同
股息折現公式把未來會領到的股息折現
同時也把未來的賣價折現
未來的賣價隱含在這段期間內公司保留盈餘所產生的效益
如果說公司的現金不是股東的
那公司保留的現金所產生的效益怎麼又會算是股東的呢?
此外,相關討論對於波克夏公司的自由現金流量近幾年連續呈現負值
也被支持股息折現才是王道的同學拿來作為反擊工具
他們認為如果連波克夏的自由現金流量多年都維持負值
是否表示波克夏沒有投資價值?如此顯然與事實不符!
對此我發現其計算自由現金流量的算法乃是由現金流量表中所載
將營業活動產生的現金流扣除投資活動產生的現金流而得
然而這樣的方式卻與我對於巴菲特強調的股東盈餘(Owner earnings)不同
特地搜尋了一下定義,在
He has defined ‘owner earnings’ as:Reported earnings + depreciation, amortization, other non-cash items - average annual amount of capitalized spending on plant, machinery, equipment (and presumably research and development).
翻成中文意思應該是:華倫‧巴菲特認為一間公司的股東盈餘才是真正的盈餘
他定義股東盈餘為:
稅後淨利 + 折舊、攤銷、其他非現金項目 - 平均每年於廠房設備(及推估研發費用)的資本支出
這與單純用營業活動現金流去扣除投資活動現金流的意義並不相同
(此外,波克夏本身為一控股公司
其真正價值應該以旗下被投資公司的價值總合計算才比較合理)
不能否認地,實務上要推測後面的減項有相當的難度
每個人對同一家公司的觀察瞭解程度並不一致
所推估出來的數值很可能天差地遠
而 Michael 透過盈再率的概念估算也算是一種權宜的方式盈再率等於
(固定資產+長期投資-四期前的固定資產-四期前的長期投資) 除以
(當期淨利+前一期淨利+前二期淨利+前三期淨利)不過若想要更貼近巴菲特的理念
對於投資的公司有更深入的瞭解
以讓上述對於股東盈餘的估計更貼近實際值
我想對於專心致志於投資的人來說,絕對是不能偏廢的必要功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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